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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游泳池池水消毒及水质平衡

    发布时间:2018-11-27 浏览:870次 字号:  
     

    1 一般规定

    1.1 游泳池的循环水净化处理系统中必须含有池水消毒工艺。

    1.2 消毒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杀菌消毒能力强;
    2 对水和环境污染小;
    3 对池水水质影响小;
    4 对人体无刺激或刺激性很小;
    5 对建筑结构、设备和管道无腐蚀或仅有轻微腐蚀;
    6 消毒剂用于游泳池的池水消毒时,应征得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有关部门的批准。

    1.3 游泳池的消毒剂和消毒方式,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使用要求确定,并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世界级和国家级竞赛和训练游泳池应采用臭氧或臭氧–氯联合消毒;
    2 对于使用负荷较大、季节性和露天的游泳场所,宜使用长效消毒剂;
    3 室外和阳光直接照射的游泳池宜采用含有稳定剂的消毒剂;
    4 室内游泳池不宜使用含有稳定剂的消毒剂。

    1.4 消毒设备的选择,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设备简单、安全可靠、操作和维修简便;
    2 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,且灵活可调;
    3 投加系统能自动控制,且安全可靠;
    4 建设费和经常运行费用合理。
    1.5 消毒剂余量及副产物应符合《游泳池水质标准》CJXXX-2006的要求。

    2 臭氧消毒

    2.1 采用臭氧消毒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臭氧应采用负压投加在过滤器之后的循环水管道上;
    2 臭氧应在投加点之后与反应罐之间设置在线混合器;
    3 臭氧投加量应按下列规定确定:
    1) 如采用全流量臭氧消毒方式时,臭氧投加量宜为0.8~1.2mg/L;
    2) 如采用分流量臭氧消毒方式时,臭氧投加量宜为0.4~0.6 mg/L;
    4 应设置臭氧与水接触反应的反应罐,且接触反应的时间,应满足下式的规定:
    CT≥1.6 式中
    C——臭氧投加量(mg/L);
    T——臭氧与水接触和反应的时间(min);
    5 应设臭氧尾气处理或再利用装置;
    6 臭氧投加系统应采用全自动控制,并与循环水泵联锁。

    2.2 臭氧的投加方式,应根据游泳池的类型和使用要求,按下列情况确定:
    1 对游泳池水质要求较高,游泳池的使用负荷经常低于标准设计负荷,需要避免氯消毒剂使用的游泳池,应采用本规程第5.2.3条全程式全流量臭氧消毒系统。
    2 对游泳池水质要求较高,游泳池经常处于正常负荷时,需要减少氯消毒剂使用的游泳池,应采用本规程第5.2.2条半程式全流量臭氧消毒系统。
    3 对游泳池水质要求较高,游泳池满负荷或有可能超负荷情况时,允许使用氯消毒剂的游泳池,应采用本规程第5.2.5条半程式分流量臭氧消毒系统。
    4 原有游泳池增加臭氧消毒时,应采用本规程第5.2.4条全程式分流量臭氧消毒系统。

    2.3 臭氧采用全流程消毒方式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池水水面上空空气中的臭氧含量不得超过0.2mg/m3;
    2 池水水中的臭氧含量不宜超过0.05mg/L。

    2.4 臭氧与水的接触的反应罐构造,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反应罐的有效容积应符合本规程第6.2.1条第4款的规定;
    2 反应罐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) 罐内应设回流隔板,确保臭氧充分溶解和不出现短流现象,传质系数不得小于90%;
    2) 罐体应设检修人孔、进水管、出水管、观察窗;
    3 反应罐应采用抗臭氧腐蚀的塑料及316L不锈钢等材质制造;
    4 反应罐应能承受0.6Mpa的水的压力。

    2.5 全流量半程式臭氧消毒时,应设置活性炭吸附罐,并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宜采用颗粒活性炭,并应具有吸附性能好、机械强度高、化学稳定性好、再生能力强等特性;
    2 活性炭的粒径宜为0.9~1.6mm,比表面积不应小于900m2/g;
    3 活性炭层的有效厚度不得小于500mm,过滤速度为30~35m/h;
    4 承托层的组成应符合本规程第5.4.5条的规定;
    5 活性炭吸附过滤罐应采用316L不锈钢制造,且耐压不宜小于0.6Mpa,构造应符合本规程第5.4.4条的规定。

    2.6 活性炭吸附过滤罐的反冲洗,应符合下列要求:
    1 活性炭层的最终水头损失为0.05~0.06Mpa时应进行反冲洗;
    2 反冲洗强度为15~18L/m2·s,冲洗历时为5~8min,膨胀率为25~35%;
    3 反冲洗用水采用游泳池池水。

    2.7 臭氧发生设备宜安装在通风良好、环境温度不高于35℃的单独房间内,房间内应设紧急切断电源、环境臭氧监测和报警装置。

    2.8 输送臭氧气体和臭氧溶液的管道应采用高强度、高承压、耐负压和抗腐蚀管材,并有与其他管道不同的标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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